社 会 承 诺
 

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公开承诺

  为提高行政效能,优化经济发展环境,建设“廉洁、高效”的机关,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对社会郑重承诺:
  一、依法监管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、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,认真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责,依法办事,加强监管。
  二、高效服务。严格落实“首(问)办责任制”和“办事时限制”,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招投标工作,对重大项目、特殊项目,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,开辟“绿色通道”,特事特办,加快办理速度。
  三、公开政务。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,充分利用株洲市招投标信息网站、触摸屏、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,公开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、政策、依据和我市招投标工作流程等内容;坚持“一次告知”原则,不断推进“一线式”、“一站式”服务进程。
  四、廉洁从政。严格遵照廉洁从政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,特别是要遵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“四大纪律、八项要求”的规定,不以权谋私,不参加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的宴请和其它活动,树立招投标局廉洁从政的形象。
  五、优化株洲经济发展环境。严格按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,规范监管行为和服务行为,提高办事效率,为招投标市场主体各方提供公平、公正、规范、有序的市场环境和高效、优质的服务环境。
  六、广泛接受各方监督。强化内部监督,建立公开透明完善的规章制度、工作流程和办事纪律,确保招投标监管人员依法、依规、廉洁、高效履行监管职责。自觉接受市委、市人大、市政府、市政协及市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。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,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,利用建立完善的招投标投诉处理机制,认真受理并及时办复各类投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监督电话:2863463  2861859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