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:贯彻执行国家、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政策,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;负责本市建设工程(包括各类房屋、市政、园林绿化、装饰装修工程)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以及与其配套的重要设备、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管理;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的管理;负责建设工程发包条件和发包资格的审核;负责对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和本市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管理;受理招标投标和承发包活动的投诉,负责对工程建设中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行为的稽查;管理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和政府集中采购中心;负责对县(市)招投标工作的指导、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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